長沙湘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擬對江某某債權資產進行公開處置,截至2023年6月10日,債權總額合計879,526.53元,其中本金760,225.24元,利息119,301.29元,費用0元。具體詳見資產明細清單,上述個貸項目債權由住宅資產提供抵押擔保,住宅資產在長沙。
資產明細清單如下:
序號 | 債務人 | 債權本金余額 | 利息 | 代墊費用 | 債權總額 | 基準日 | 樓盤名稱抵質押物名稱 | 抵押物面積 |
1 | 江** | 760,225.24 | 119,301.29 | 0 | 879,526.53 | 2023/6/10 | 長沙市雨花區(qū)圭塘路萬境水岸和苑XX棟XXX房 | 117.66 |
注:1、本公告清單僅列示截至基準日的債權本金、利息余額、費用等,基準日后債務人和擔保人應支付的利息、違約金、相關費用等按照相關合同協(xié)議、生效法律文書及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計算。上述債權及其項下權利義務一并轉讓。
2、若債務人、擔保人因各種原因更名、改制、歇業(yè)、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的,請相關承債主體及/或主管部門代為履行義務或履行清算責任。
3、本公告清單列示的金額由于計算方法等原因與實際金額可能存在較大誤差,具體以相關合同協(xié)議及有效法律文書計算為準。
該債權的交易對象須為在中國境內注冊并合法存續(xù)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財務狀況良好,具有足夠支付能力。但國家公務員、金融監(jiān)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資產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yè)債務人管理人員以及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等關聯(lián)人或者上述關聯(lián)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以及與參與不良債權轉讓的資產公司的工作人員、國有企業(yè)債務人或者受托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員等有近親屬關系的人員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該資產。
公告有效期:自發(fā)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
受理征詢或異議有效期:自發(fā)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如對本次處置有任何疑問或異議請與長沙湘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聯(lián)系。
聯(lián) 系 人: 肖經理
聯(lián)系電話:1587426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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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qū)湘江金融大廈A座
對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18907490416(李先生)
對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子郵件:lishuai@xjjt.com.cn
特別聲明:本公告不構成一項要約。
特別提示:以上資產信息僅供參考,長沙湘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不對其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責編:陳維
來源:湘江集團